GB/T 25000.51-2016《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是申请软件检测CNAS认可一定会用到的一部国家标准。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为大家整体介绍了GB/T 25000.51-2016《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国家标准的结构和所涵盖的内容以及对软件产品的八大质量特性中的功能性、性能效率和兼容性进行了详细解读。在上半部分的文章中我们为大家介绍了软件产品易用性包含的七大方面,本文继续为大家介绍如何针对这七大方面开展软件产品的易用性测试。
软件产品的易用性指的是,在指定的使用周境中,产品或系统在有效性、效率和满意度特性方面为了指定的目标可为指定用户使用的程度。包含:可辨识性、易学性、易操作性、用户差错防御性、用户界面舒适性、易访问性、依从性七个方面,在上半部分的文章中我们已经为大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这里就不一一展开了。
在GB/T 25000.51-2016《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中,对易用性的测试标准也做了相应的说明: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5.3.4.1 ---用户可以通过查阅产品说明,或参照用户文档集试用一次软件后,就能判断产品或系统是否满足其要求。
5.3.4.2 ---RUSP的出错消息、提示信息、确认信息、警告和执行结果的反馈信息都应是易于理解的,如借助采用专业的术语,提供图形表示、背景信息、以及帮助功能等方式。
5.3.4.3 ---用户通过RUSP的每个出错消息,参考用户文档集,就可以明确如何改正差错,及向谁报告差错。
5.3.4.4 ---软件提供的消息应是清晰、无歧义、易于理解的,这里的消息包括确认消息、询问、警告、出错信息等。
5.3.4.5 ---RUSP所有输入、输出的格式应是规范的,清晰、易理解。
5.3.4.6 ---当执行具有严重后果的功能,该操作应该是可撤销的,或者有明显的警告和提示确认信息。如数据的删除和改写、中断一个数据的删除和改写、中断一个很长的处理操作等。
5.3.4.7 ---通过人机界面、在线帮助、查阅用户文档集等手段,用户可以学习使用产品的功能。
5.3.4.8 ---执行某项功能时,当响应时间超出规定时间或者预期限度时,RUSP应有提示信息告知用户。如B/S结构的软件,由于网速问题使用户的请求无法得到响应时,会有一个连接超时的提示信息。
5.3.4.9 ---与软件相关的元素应该带有产品标识,两种以上元素还需要带有标识号或文字。这里的元素可以是软件的载体,如光盘、软件包等。
5.3.4.10 ---用户界面舒适性要求。如,RUSP在外观上应科学合理、令人愉悦,感觉舒适。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为大家总结了根据GB/T 25000.51-2016《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国家标准,对软件产品进行易用性测试时需要测试的点,需要完整文档可私信我获取。